對於「同志婚姻」的爭取,社群內部的爭論也不是新鮮話題了。提醒必須注意「社會結構」的問題當然是用心良苦。但我認為,把想要結婚的同志講成「一群過去不被允許施打嗎啡的族群——卻急著排起了「追求平等」扎針注射的隊伍」實在有點過頭了。

在我們這個連(同志婚姻法)一讀都過關不了、沒有釋憲機會的台灣,我認為應該要更廣泛地觀察、正視同志對於婚姻的期盼。為什麼同志也想要結婚?同志結婚會想要跟異性戀的結婚一樣嗎?(那種制式的流水席、一堆不認識的親戚出席的老套婚禮?)如果同志對婚姻的想像有其「酷兒」式的特色,或想要藉由同志婚姻來突顯與異性戀婚姻的不同——那麼就不能以一種簡易的「平等」論述將同志婚姻等同於現有的異性戀婚姻。

一個最顯而易見的不同,就是同志婚姻哪來「傳宗接代」之意義?也沒有直系血親的財產繼承,光是兩個同性別的人所組成的「家庭」就已經大大地破壞了歷史以來的婚姻與家庭制度,這樣,還算是持續地鞏固家庭婚姻的意義嗎?

文章在提醒的同時,也要避免自己掉進對於「平等」齊頭式觀察的陷阱。更客觀地看到想要結婚、以及不婚的同志情感,才能繼續於路途上看見社會結構問題,並往平等的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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