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臺灣在亞洲國家當中以「自由開放」、「民主人權」等價值自豪,但在面對同志議題時——尤其是政府官員、立委等政治人物——這些價值卻似乎是被忽略的。

就亞洲國家來看,同志在臺灣的能見度與接受度是比較高的,例如,台北的「晶晶書店」是亞洲第一間同志書店 ; 台北的同志大遊行也已是亞洲國家中參與人數最盛的同志年度盛會。但是臺灣畢竟是一個傳衍自儒教的華人/父權社會,傳宗接代及一夫一妻的異性戀家庭制度,至今仍然相當牢固。

因此,當政治人物在選票及聲望的顧慮下,面對同志這樣仍具有爭議的議題,多不敢輕舉妄動。然在解嚴後,各種對國家機器與霸權文化的批評及社會運動的遍地開花,臺灣搖身一變為亞洲國家中的民主、人權典範;對比於其他非主流群體(如女性、原住民等)在律法層面上的落實保障,臺灣同志運動一路走來,雖在同志文學、同志文化層面有顯著開展,但同志在人權、法律上的保護,卻是付之闕如。

尤有甚者,政治人物及官員還不時對同志開空頭支票;例如最被批評的、皆曾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表示友好的陳水扁與馬英九,在當上總統後,便無再有任何同志政策上的建樹——連最簡單的行動支持——參加同志大遊行,他們都選擇噤聲。

政治人物一方面想對同志表達友好(以證明自身對性別的開放態度),另一方面卻又宣稱受限於社會傳統的價值觀,閃避正面責任,不願實行具體的同志政策,導致同志族群在面對政治人物時,極度不信任。

在這樣的關係下,當再度有政治人物對同志釋出善意,或表達意願想與同志一起走上街頭時,也無怪乎會遭到主辦單位發出公開聲明,表達「不歡迎沒有同志政策的候選人」。其實,同志大遊行本是一個開放、且欲尋求群眾力量的社會運動,主辦方竟公開拒絕特定人士參與,其所顯現的正是同志面對政治(人物)的畏懼與不信任。

然而,此般作繭自縛的動作,不僅失去了一次面對政治溝通、相互了解的機會,也同時令其他有意關注同志議題的政治人物產生寒蟬效應,讓原欲與同志攜手合作的政治人物退避三舍。但這並非是同志的錯,畢竟臺灣的政治人物在面對敏感議題時,多以選票考量而採取保守姿態。但,政治、政黨或國家的人權發展不可能永遠以「等待社會共識」來作為擋箭牌,且看名為「真愛聯盟」的宗教團體,舉著反對同志教育的旗幟,在臺灣各地拉群眾背書連署,他們以「尊重」之名行「歧視」之實,才不管什麼社會共識,而是以積極行動對同志群體進行性別霸凌。就此出發,我們的國家政府應該要主動保護人民,替每一位人民實踐其基本權力,而非只是坐等「社會共識」。

因此,期望臺灣的政治人物及立委官員應該要更勇敢地表達對同志權利的想法——無論支持或不支持(若真有人出面反對同志權利,才更能揭示臺灣社會對同志歧視的嚴重程度)。

而相較於國民黨的威(父)權體制,自詡且被認為是以民主、人權立黨的民主進步黨不能僅在十年政綱中提出「性別」論述,更應該借力使力,任用在同志運動中耕耘多年的學者專家,提出相關的同志政策、或支持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民法修正草案,協助法案未來在立法院推動,做一個能夠令同志信任的政黨。

請讓同志能夠相信政治,而不分性別、性傾向的人人自由平等才是真正的「社會共識」。

 

本文發表於想想論壇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7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低接勞倫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