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所謂有愛就有痛苦當中。

一年多前還困在深陷無可拔的某任遺愛裡,有多半時間都是自己去招惹對方,夜深人靜感到痛苦卻無法相愛的時刻,便冀望對方給你些什麼。然而這一給只是給自己踏進痛苦的理由-或說是那一條以為鋪滿繽紛玫瑰的道路卻是每一步的踩踏都是荊棘,痛的要命卻明白自己深刻愛著、活著、書寫呢喃著。在此般要命的痛裡,感受到了自我的深刻存在--當然,還有愛。在自溺的傾頹中,一切崩壞的都重重地壓塌在肩背上而如此真實,以為自己背負著偉大的愛跪倒在地痛哭失聲卻摀住雙臉樂此不彼。

現在回想起還是感到不可思議,以為一輩子就要困在那兒了。然而在某瞬或某個舉止間卻突然明白了一切。那人離去時你不再感到不捨,痛亦全然消失無蹤,想逼自己掉幾顆眼淚卻怎麼樣也無能再哭。其實你完全在那瞬間明白自己好了,結束了。但卻擔心是否還能再次擁有那種強烈的愛與痛苦。

雖然愛很飄渺、萬句歌詞也還沒能說得完全,但在經歷過某些是愛與不是愛的辯證後,愛再度出現的感覺其實具體強烈的很。赴約的心情、期望給予對方的驚喜,尤其對方能夠給你撫平一切的微笑,就能知道,我愛他。

或當你知道無能見面,那般彷彿被拋下的真實來臨,即便那樣的時刻未到,甚是前一分鐘剛揮手說掰,但回家的路上你已將「無能見面」刻印進腦海--痛苦陣陣來襲;或對方的難過、情緒的失落都牽弄著自己的情緒,陣陣來襲阿但那不也是強烈的愛?

有愛就有痛苦。

雖然常常告訴自己要去適應陣痛來襲的情緒,或學會排解,但如果沒了痛苦或轉換成一種習以為常的感覺時,是否意味著濃烈的愛正在減少?只是若陣痛來襲的情緒總引起倆人的不愉快,那麼在幾次大約能說上磨合的過程後現在似乎較能排解也算是件不錯的事。

一段感情中的愛與痛苦是彼此相長著。有些情侶成天吵鬧還是愛得要死,也許這端看個人所定義的愛與痛苦如何成比例吧。當痛苦只是偶發性的、「陣」痛發作的,其他多數的總是開心歡笑打鬧,我想這已是最佳的狀態吧。突然覺得痛苦也許說的誇張,畢竟走阿走著是如此美好的風景,遠方要克服的或許不是痛苦二字就能講明白的,

而愛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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